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G3-100133-GXX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沃柑品质与品牌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第1项“报价” |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投标全部服务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6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 10 分 |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评审报价=投标报价。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nnggzy/%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5%8D%97%E5%AE%81%EF%BC%89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武鸣区城厢镇灵源路112号
联系方式:0771-62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楼
联系方式:0771-3925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翠丽
电 话:0771-392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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