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不动产证书配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5-150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不动产证书配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内容:不动产日常地籍调查、测绘测量、配图及测绘数据入库,不动产日常地地籍调查:权属核查、界址认定、不动产单元编码等;测绘测量:宗地/房产测绘(含界址点、面积、空间位置等);配图制图:生成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数据入库:数据整理、质检、汇交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8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供应商不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签到、解密、磋商及最后报价。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180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616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105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城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98395325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98395325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