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高峰新时代家园建设项目GA-04-03B地块(贵安新区高峰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安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1#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贵安新区高峰新时代家园建设项目GA-04-03B地块(贵安新区高峰片区城中村改造及安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52018220250003RX)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
原条款为:(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A),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6月)完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佐证材料。
现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A),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度近三个月(4月至6月)完整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
原条款为:(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无
现更改为:(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无
特此通知!
贵州贵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