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地面沉降监测网运行维护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8177
项目名称:地面沉降监测网运行维护保障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99000
最高限价(元):2899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背景:
1、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地质灾害监测的工作经历。
2、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地面沉降监测站运行
1.分层标(组)监测和数据整理,对地面沉降监测站内的分层标(组)设施进行周期性监测,获取监测数据,包括基岩标的稳沉监测2次/年及分层标人工监测4次/年,年度工作量为700km;
2. 地下水位及水压监测人工校核,自动监测数据现场核查及水位测量44组;
3. 分层标组、自动化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运行所产生的网络通讯费、电费、场地租用等;
4.监测数据定期整理及录入数据库并开展地面沉降综合研究,形成研究报告。
(二)地面沉降监测站维护
1.分层标(组)监测设施维护,检查分层标水准测量标志、标杆、保护管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做除锈、防腐等保养。评估分层标组稳定性及地下水监测井运行情况,及时修复标组现场产生的问题;
2.自动化监测仪器维护,包括采集设备、存储设备和传输设备的检测校准、维护维修和更换;
3.自动化监测信息系统及配套设施的巡查和维护,自动化监测系统的数据录入及维护。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DD2006-02);
2、《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DG/TJ08-2051-2021);
3、《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3);
4、《辽宁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源厅2016年);
5、《地面沉降干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程》(DD2014-11);
6、《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B12/T 1166-2022);
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8、《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CH/T 2006-1999);
9、《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CH/T 2004-1999);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B/T 24356-2009);
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3、《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 0283-2015);
14、《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 0350-2020);
15、《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光纤监测规程》(DZ/T0446-2023)。
16、其他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
★四、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采购人组织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指导。
2、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3、拟配备的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合理、专业技术齐全、业务经验丰富。专业技术人员中必须有地质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4、树立安全、保密理念,依据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5、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6、配合采购单位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等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24-68859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024-31325617
邮箱地址:yanshuang@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毛畅、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王秋明、苏春颖、王娜
电话:024-3132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