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5﹞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标的 名称 | 标的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2025-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该宗地位于徽县城关镇西寺村,宗地四至为北临耕地;南临农路;西临耕地;东临住户,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5938.53平方米 | 二类居住 用地 | ≤2.43 | ≤41.51% | ≥3.52% | 70年 | 4712 万元 | 20 万元 | 2400 万元 |
约合 8.91 亩 | ||||||||||
注:徽县2025-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地上房屋建筑物竞买保证金1900万元,竞买保证金合计为2400万元,宗地竞买保证金由徽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收取,地上房屋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由徽县自然资源局收取。出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50804000002;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住宅用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和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1、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1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2、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5年9月2日9:00时至2025年9月12日16:00时。
2、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5年8月5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10号宗地)》。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出让的徽县2025-10号宗地地上有4栋徽县自然资源局处罚没收的安置楼,同徽县2025-10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地上房屋建筑物主要为4栋6层钢筋混凝土楼房,评估总价值为3837.75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4438.49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罚没资产成交价款分别向指定账户交纳,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成交结果无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后,按程序办理地上房屋建筑物产权转移登记。申请竞买人应在申请报名前到相关部门仔细了解和核实出让标的实际情况,做好现场调查,并承诺接受出让标的现状条件约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5、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7、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现状使用。需增加建设内容的,按程序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10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0939-7521605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1530939806018143767884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