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汇处废旧LED显示屏残值处置项目公告
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位于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汇的一处废旧LDE显示屏残余价值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位于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汇处的废旧LDE显示屏,LED显示屏已闲置多年未使用,按残余价值现状处置。
二、挂牌价格:7040.00元(大写:柒仟零肆拾元整)
三、标的展示
在挂牌公告期内,标的在存放地现场展示。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标的现状、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一经报名成功,即视为已完成现场查勘,并对标的资产现状、相关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予以认可和接受。
四、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本次资产处置项目在“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https://cq.cdaee.com:2002/)和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dy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16:00止(5个工作日);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保证金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报名最后一日仅支持转账方式。
五、交易(报名)保证金及相关约定
交易(报名)保证金:10000元(含交易保证金2100元+代收部分履约保证金7900元)。
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全额退还至缴款人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本所代为监管,该履 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应付费用,旨在确保受让方按约定期限安全接收、搬运标的物资,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待受让方完成全部物资移交、场地清场,并经转让方验收无异议后,本所将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六、报名方式、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等;
2.报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申请表中填写地址和电话作为本次项目中的接收通知和资料等的有效送达地址;若联系方式或地址有变更应书面通知本所。
3.报名(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超过挂牌公告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
方式一:线上报名
1.登录https://zc.cdaee.com:18080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注册账号,注册账户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2.自然人(个人)注册:选择“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自然人。
3.单位注册:选择“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在“资产资源”板块中选择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线下报名
1.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至16:00)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1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现场报名。
2.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在本所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线上流程并缴纳保证金。
3.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特别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申请前,须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意向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充分知悉标的情况、结构组成、质量状况等关键信息。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瑕疵、缺陷及其他未明示状况。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标的现状可能产生的全部责任、风险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变更交易条件或要求补偿。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仔细研读本挂牌公告,完全知悉并同意公告全部条款。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易,本所提供的资料及对标的作出的说明仅供参考,不代表对转让标的全部情况的保证,亦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公告交易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相关疑问以转让方解释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充分理解、自愿接受上述条款并愿意承担上述条款产生的全部风险与后果。
(三)转让标的系废旧物资残余价值处置,转让标的以实物为准,交易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实物与清单不符,或者标的重量、品质、性能等为由,要求增加标的或减少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要求取消交易或拒绝接收标的等,否则视为违约。
(四)自移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自行组织人工、机械完成标的搬运并清场。标的一经接收,其看护权、管护权即转移至受让方;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人员安全,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及环境污染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若因受让方原因对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受让方须在接到通知当日补足。
(五)受让方装运物资须文明作业,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路政相关规定;对需密封处理的物资,须按要求执行包装义务;每次装运结束后须做好现场清理,防止环境污染。若因未履行包装义务或包装方式不符合标准,导致环境污染、物资损毁丢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受让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若因转让方原因延迟移交,移交前费用仍由转让方承担,逾期30个工作日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进行交易终止,并要求退还所交价款;移交后转让标的所有权、管护权转移至受让方,因标的存放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费、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如期接受移交,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重新挂牌转让标的。
(七)受让方不得装运转让标的以外的物资。受让方装运转让标的以外物资的,按偷盗处理,除向转让方返还外,还须按实际盗取价值的2倍进行罚款,且转让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约关系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八、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约定
(一)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向转让方(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款。
(二)成交当日,受让方按成交金额的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三)成交价款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在标的存放地现场向受让方移交标的实物并签署书面移交凭证。
(四)转让方可开具成交价款发票,本所可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九、交易规则
(一)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公告。
(三)本项目所载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处置标的现状和实物为准,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质量、瑕疵情况完全认可,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四)本所通过网站(https://zc.cdaee.com:18080)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五)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45分钟(16:15:00——17:00:00),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延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延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六)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七)成交后,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不按约定签署合同、不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等),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保证金约定
(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本所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资格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的情形。
(二)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以原路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十一、项目咨询地址及方式: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邱女士15183888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