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告字[2026]001号) 临告字 [2026]001号 2026/01/21 经临西县人民政府批准 ,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临告字 [2026]001号 | 宗地 总面积 | 48352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河西镇规划建设路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8 | 建筑密度 (%): | ≤28 | |
| 绿化率 (%): | 35≤ | 建筑限高 (米): | ≤36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二类) | | |
| 用途明细: |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二类) | 48352 | |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38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30525BA00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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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761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 备注: 1 、该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 、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 10 个工作日内与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 20% ;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 、该宗地出让金及银行利息在一年内分两次缴清,竞得人需在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付不低于总成交价的 50% ,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 、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的。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 01 月 21 日 至 2026年 02 月 09 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 01 月 21 日 至 2026年 02 月 09 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 02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6年 0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在 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十方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二)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地块自行踏勘,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所列条件全部接受;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临西县珠江西路北侧 联 系 人:郝女士联系电话:0319-8560326 开户单位: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