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开化县苏庄镇高坑水库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9-330824-04-01-653145 | ||
招标人: | 名称:开化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解放街20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心C区C4-1 | ||||
联系人:兰先生 | 联系人:祝女士、屈星火(项目负责人) | ||||
电话:0570-6026236 | 电话:13186726868 | ||||
标段(包)名称: | 开化县苏庄镇高坑水库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394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表后的内容(包含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身份、专业职称等)统一修改如下: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2025年10月1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二、评标办法4.3,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五下午 17:00-24: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三、投标文件格式的修改:资格审查资料,(二)项目管理机构,增加“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4.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的汇总)”,(五)原件的复印件,增加“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修改后续编号。具体格式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四、对工程量清单的修改:(1)聚丙烯纤维工程量单独列项,混凝土单价中不包含该项费用,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已修改相关项目主要特征描述。(2)修改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格式,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五、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 ||||
行政监督机构: | 开化县水利局 | 电话: | 0570-619090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09 16:3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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