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20250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宝龙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4.最高限价:人民币4725000.00元;其中,一标段(A包):人民币2700000.00元,二标段(B包):人民币2025000.00元。”更正为:“4.最高限价:人民币4074000.00元;其中,一标段(A包):人民币2328000.00元,二标段(B包):人民币1746000.00元。”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2、原招标文件四、服务需求中“说明:每个社区党群中心至少3名持证社工,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16.3 万元/人/年,2名辅助人员,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9.3 万元/人/年,即每个中心最高67.5万元/年的运营经费。”更正为:“七、说明:每个社区党群中心至少3名持证社工,2名辅助人员,即每个中心最高58.2万元/年的运营经费。”
3、原招标文件五、商务要求中“3.投标报价要求:
★(1)按照每个中心一年不得超过67.5万元运营经费的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开展专业活动、购置必要设备、场地布置、办公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要求,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更正为:“3.投标报价要求:★(1)按照每个中心一年不得超过58.2万元运营经费的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开展专业活动、购置必要设备、场地布置、办公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要求,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详见新的招标文件。
4、将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7日14: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龙街道办事处冬青路18号
联系方式:0755-2325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5-82531264-804
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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