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189号)要求,我厅会同省商务厅、科技厅、工信厅等组织开展了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征集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经研究,拟同意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创建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厅科财处电话或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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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
2.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概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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