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DQJ-06-JNTL-WZJC-2025001
1.招标条件
1.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部,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声屏障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基本情况: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区间站前工程二标段,起讫里程D2K0+014~DK7+560,正线全长7.402km,主要工程包括曲刘庄特大桥一座,全长6.346km,桥梁类型为57×16m+3×24m+13×32m+3×24m+32m+64m+59×32m+2×24m+7×32m+2×32m+64m+50×32m+2×24m+21×32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218孔+2孔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2孔系杆拱桥,桥梁主要跨越 G327 国道、G105 国道、鱼塘、水塘及乡村道路;框架桥1座、框架涵3座,区间路基1.056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声屏障-01包件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SPZ-01 | 路基声屏障 | 钢立柱高度3米,轻质水泥隔声板 | 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 | ㎡ | 3426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塘口街道景村附近施工现场 | 付安然 | 5 | 不含安装、不含预埋件 3000*4000*200mm隔声板3126㎡; 3000*2000*200mm隔声板300㎡ |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大桥局物设【2025】33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声屏障
4.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4.2.1.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其他同类型工程的供货经验;生产厂须具有相应生产资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同类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壹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4.2.1.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2.1.4其他: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2.1.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4.2.1.6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2.1.7投标保证金:声屏障(SPZ-01)包件5万元。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汇入招标组织单位账户(每月底26日后不接受转账),并将转账凭证上传铁建云链平台。为了保证招标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投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2.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845570930@qq.com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