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5ZJ1004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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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庆景苑车库26-C00113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24,114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5-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5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被确定后,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到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实际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3.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意向方(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电子普通发票。6.转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后5天内将该车库交付给受让方使用。车库的装饰、设备标准以转让方实际交付为准。若车库存在漏水、开裂、门锁损坏情况的,按现状进行交付,不再进行维修。7.受让方应对车库作充分的了解,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绍兴市地方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同时遵循小区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8.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收到签约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与转让方签订《车库转让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