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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镇GZ152东侧道路新建工程DCDLX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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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镇GZ152东侧道路新建工程

DCDLX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头桥镇GZ152东侧道路新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以扬广交建许字(2025)00001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GZ152 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路 线南起现状朝阳路,向北延伸过GZ152地块小区东门后,终点至规划瑾农路,全长322.160m。按四级公路(兼顾城市支路)标准 设计,设计车速20km/h。本次施工项目招标设一个标段,即DCDLXJ-SG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于 2025年 6 月 5日开工,2025年10月3 日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3 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公路等级、合同金额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窗体底端

4.3 窗体顶端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

联系人:印先生

电话:15062859448

招标代理: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13615258037

邮箱:601435068@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18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窗体顶端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0143506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5月29日上午 9:3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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