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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舞钢市枣林镇人民政府枣林镇苗洼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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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5-28 | |||||||||||||||
2、项目名称:舞钢市枣林镇人民政府枣林镇苗洼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94,189.03元 | |||||||||||||||
最高限价:1494189.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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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主要施工内容为:舞钢市枣林镇苗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外墙单层彩钢板,屋面复合岩棉彩钢板;新建冷库,墙体、屋面聚氨酯保温板等。 5.2 建设地点:河南省舞钢市枣林镇; 5.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 工程质量:合格; 5.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6 工期:60 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 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完成 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于报名时间在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 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办事服务 ”的相关说明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舞 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 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单位不再到开标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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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 联系电话:0375-7063076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舞钢市枣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舞钢市枣林镇 | |||||||||||||||
联系人:谢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83863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