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招标(招标编号:HNZC-2026-002号)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一、招标条件本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0万元,招标人为原阳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3.1-3.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财务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3.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05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邮箱。②邮箱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将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及营业执照等材料,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转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最终认定。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ZC-2026-002号2、项目名称: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200000.00元最高限价:3200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原阳县中小学阳光食堂数字监管平台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平台搭建;运维期5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3.1-3.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财务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3.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30日-2026年02月0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3、方式: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邮箱。②邮箱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将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及营业执照等材料,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转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最终认定。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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