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旌德县民政局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梓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八路2号健康智造中心二楼107 |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编号 | JDX-GC-GK-2025022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友利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叉口南9号楼一楼(1-2号) | |
投标报价:4620649.27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孙义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1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华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黄柏镇人民政府附楼 | |
投标报价:4620708.0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程余献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20242025008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毅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杨泗街道兴业路28号 | |
投标报价:4620784.35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程有全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6202810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中无安全员,初步审查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2)安徽君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启蒙山(安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筑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因未见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主要资格条件审查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4)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呈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5)安徽仁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运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汇龙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筑磊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宛名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畅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冠纵建筑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因暂列金额计税,清标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5年08月05日-2025年08月0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305637026,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361563095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609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