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淳安县文昌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4-330127-04-01-109807 | ||
招标人: | 名称:淳安县文昌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千岛湖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淳安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潭头村33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 | ||||
联系人:王程昕 徐少峰 | 联系人:江惠珍 | ||||
电话:15967196016 | 电话:0571-64868199 | ||||
标段(包)名称: | 文昌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丰茂浪浪湾和舍后公园、洋房改造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105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关于文昌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丰茂浪浪湾和舍后公园、洋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3300000090007105001],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和内容进行相应澄清、修改和补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取消勾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⑧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此项不作要求。2.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关于文昌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丰茂浪浪湾和舍后公园、洋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3300000090007105001],现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和内容进行相应澄清、修改和补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取消勾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⑧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此项不作要求。2.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处,以此补充通知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1377788575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2 12:25: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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