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房建部分)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0111-17-01-61203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房建部分)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房建部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潭溪路以南,石井河以东,水牛路以北,石槎路以西。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对AB2716005地块、AB2716006地块、AB2716031地块、AB2716007地块的做地红线范围内的安置房、公共服务及配套道路等配套设施等房屋建筑工程。其中:地块1(AB271600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4903.0㎡,总建筑面积98416 ㎡;计容面积为67061㎡,不计容面积为31355 ㎡,容积率为4.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120米。地下为二层,地上为3栋25~39层高层住宅(首层架空)、1栋15班幼儿园、托儿所及配套公建。地块2(AB271600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7263.0㎡,总建筑面积193072㎡;计容面积为134501㎡,不计容面积为58571㎡,容积率为4.9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120米。地上为6栋31~39层高层住宅(首层架空)和配套公建。地块3(AB271603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约为1305㎡。地块4(AB27160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约为2109㎡。小区道路:约468米,面积约5797.5㎡。本项目利用两地块中间的小区道路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与两地块相连通,地下建筑面积6128㎡。(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批复方案为准)(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招标内容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地铁安全评估服务(房建部分),为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工程、桩基础、地下室结构工程)中进行地铁保护监控及地铁安全评估服务。(具体招标内容以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1、地铁保护监控服务围护结构、土方开挖、工程桩、管线迁改、堆载等地铁保护区域范围内涉及到地铁保护方面的工程施工过程监控。其中包括:(1)项目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2)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前期监控工作交底。(3)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铁结构现状进行工前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前普查报告。(4)地铁/基坑监测布点复查。(5)项目工程基线复查。(6)对地铁保护标线、硬隔离、标识标牌进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监控实施方案》。(8)地保区施工过程中日常监控工作。(9)地保区施工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根据节点实际情况进行节点工况分析。(11)定期提交监控工作月报。(12)根据需要情况召开地保监控专题会。(13)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4)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地铁结构工后现状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后普查报告。(15)编制项目监控工作总结。2、地铁安全评估收集地铁8号线区间、车站资料,系统开展项目基坑开挖、管线迁改及红线范围地下管廊对8号线区间隧道及车站的影响分析,编制安全评估报告,提出相关地保建议。其中包括:(1) 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2) 风险分析与建模计算(3) 成果报告编制(4) 评估成果报告复核、修改安全评估成果标准: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要求。注: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及合同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工期(交货期) | 1、地铁保护监控服务暂定9个月,从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两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现场实际完成± 0.00 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2、地铁安全评估:合同生效后,服务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正式通知后21个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在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组织评审(若需)后7个日历天内,服务单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终稿。(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0.227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地铁保护监控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6%89%AB%E6%8F%8F%E4%BB%B6%E3%80%82%3Cp%3E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人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3.5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3.6投标人已提交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以承接地铁保护监控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详见招标公告内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人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28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3 10: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3 10: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3-03 10:30:00 | 开标地点 | 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63509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5-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蔡敏华 | 联系电话 | 020-3562294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635099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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