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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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一、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的设计单位提供)。” 修改为:“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的设计单位提供)。” 二、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修改为:
三、在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如下条款:
四、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2日10时3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6日10时30分。五、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2026年01月21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2026年01月25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 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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