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3工区项目部随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书
询价书名称 |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3工区项目部随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书 |
询价书编号 | ZZDTSBZL-2025-03 |
联系人 | 赵成 |
联系电话 | 13607675117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王金鑫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5516988959 |
其他说明 | 随车起重机进场需要进行第三方现场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五年内设备,项目部负责住宿,伙食费出租方自理 ,按照要求安装360摄像头及声光报警装置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驾驶证、特种作业证书)根据施工任务安排上下班时间 |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14t |
定货要求 | 五年内设备 |
采购数量 | 6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北三环交叉口 |
交货日期 | |
备注 |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7-07 16: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赵成 |
收货电话 | 13607675117 |
交货方式 | 金水区文化路和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工地。 |
对供应商要求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到合同结算金额的65%,剩下结算的32%,物资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付钱,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执行完毕且质保期满30日后无息支付。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