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6)000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94.918873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原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同
步扩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 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CN 生物滤池、改造提升泵房
及调节池(增加设备)、膜格栅及调节池、MBR 一体化设备、投药间(增加设备)、加氯间(增
加设备)、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增加设备),总图、全厂电气工程、自控仪表等相关设备
及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
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
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主要设备产品
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
异常情况。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6 条规定,联合体牵头
人或成员单位任意一方须满足第2、3、4、5 条的相应规定;
(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6)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
牵头人加盖电子章即可。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01 月19 日 12 时00 分到2026 年01 月26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2 月10 日 09 时35 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02 月10 日 09 时35 分
开标地点: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嵩发
改〔2024〕167 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6)0002 号;
3、项目地点:洛阳市嵩县;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田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原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同步扩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 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CN 生物滤池、改造提升泵
房及调节池(增加设备)、膜格栅及调节池、MBR 一体化设备、投药间(增加设备)、加氯间(增
加设备)、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增加设备),总图、全厂电气工程、自控仪表等相关设备
及配套设施;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0、工期:签订合同后120 日历天完成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2、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7949188.73 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s://***/luoyang%EF%BC%89%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80%9A%E7%9F%A5%E5%85%AC%E5%91%8A%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3C/p%3E%3Cp%3E%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14%E3%80%81%E8%AF%84%E5%AE%A1%E4%B8%8E%E5%AE%9A%E6%A0%87%3C/p%3E%3Cp%3E%E6%9C%AC%E9%A1%B9%E7%9B%AE%E9%87%87%E7%94%A8%E2%80%9C%E8%AF%84%E5%AE%9A%E5%88%86%E7%A6%BB%E2%80%9D%E6%96%B9%E5%BC%8F%E6%8B%9B%E6%A0%87%EF%BC%8C%E8%AF%84%E6%A0%87%E6%96%B9%E6%B3%95%E9%87%87%E7%94%A8%E2%80%9C%E7%BB%BC%E5%90%88%E8%AF%84%E4%BC%B0%E6%B3%95%E2%80%9D%EF%BC%8C%E5%AE%9A%E6%A0%87%E6%96%B9%E6%B3%95%E9%87%87%E7%94%A8%E2%80%9C%E6%A0%B8%E6%9F%A5%E9%9A%8F%3C/p%3E%3Cp%3E%E6%9C%BA%E6%B3%95%E2%80%9D%E3%80%82%3C/p%3E%3Cp%3E%E4%B8%89%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8%B5%84%E6%A0%BC%E8%A6%81%E6%B1%82%3C/p%3E%3Cp%3E%3C/p%3E%3Cp%3E1%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85%B7%E6%9C%89%E6%9C%89%E6%95%88%E7%9A%84%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6%88%96%E6%9C%89%E6%95%88%E7%9A%84%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6%B3%95%E4%BA%BA%E8%AF%81%E4%B9%A6%EF%BC%9B%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A1%BB%E9%99%84%E4%BB%A5%E4%B8%8A%E8%AF%81%E4%BB%B6%3C/p%3E%3Cp%3E%E7%9A%84%E5%8E%9F%E4%BB%B6%E6%89%AB%E6%8F%8F%E4%BB%B6%EF%BC%8C%E5%B9%B6%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A%BA%E4%BC%81%E4%B8%9A%E7%94%B5%E5%AD%90%E7%AB%A0%EF%BC%89%3C/p%3E%3Cp%3E2%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85%B7%E6%9C%89%E5%B8%82%E6%94%BF%E5%85%AC%E7%94%A8%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6%80%BB%E6%89%BF%E5%8C%85%E4%B8%89%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8%B5%84%E8%B4%A8%EF%BC%8C%E5%85%B7%E6%9C%89%E6%9C%89%E6%95%88%E7%9A%84%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8%AE%B8%E5%8F%AF%E8%AF%81%EF%BC%9B%3C/p%3E%3Cp%3E%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A1%BB%E9%99%84%E4%BB%A5%E4%B8%8A%E8%AF%81%E4%BB%B6%E7%9A%84%E5%8E%9F%E4%BB%B6%E6%89%AB%E6%8F%8F%E4%BB%B6%EF%BC%8C%E5%B9%B6%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7%AB%A0%EF%BC%89%3C/p%3E%3Cp%3E3%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9%A1%BB%E5%85%B7%E5%A4%87%E5%B8%82%E6%94%BF%E5%85%AC%E7%94%A8%E5%B7%A5%E7%A8%8B%E6%B3%A8%E5%86%8C%E4%BA%8C%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5%BB%BA%E9%80%A0%E5%B8%88%E8%B5%84%E6%A0%BC%EF%BC%88%E6%B3%A8%E5%86%8C%E5%8D%95%E4%BD%8D%E4%B8%8E%E6%8A%95%E6%A0%87%3C/p%3E%3Cp%3E%E4%BA%BA%E4%B8%80%E8%87%B4%EF%BC%89%EF%BC%8C%E5%85%B7%E6%9C%89%E6%9C%89%E6%95%88%E7%9A%84%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8%80%83%E6%A0%B8%E5%90%88%E6%A0%BC%E8%AF%81%E4%B9%A6%EF%BC%88B 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主要设备产品
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
异常情况。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6 条规定,联合体牵头
人或成员单位任意一方须满足第2、3、4、5 条的相应规定;
(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6)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
牵头人加盖电子章即可。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3C/p%3E%3Cp%3E%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 年1 月19 日至2026 年1 月26 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3C/p%3E%3Cp%3E%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3C/p%3E%3Cp%3E%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3%E3%8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8%AF%B7%E5%88%B0%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3C/p%3E%3Cp%3E%E4%B8%8B%E8%BD%BD%E5%B9%B6%E5%AE%89%E8%A3%85%E6%9C%80%E6%96%B0%E7%89%88%E6%9C%A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C%E6%9F%A5%E7%9C%8B%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1%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4%B8%BA2026 年2 月10 日09 时35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扫码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 进入,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
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 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
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 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 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嵩县建设路84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9-6520003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 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109728
邮 箱:Donghong20230906@163.com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2026 年1 月1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嵩县建设路84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9-652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 室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 0379-61109728
电子邮件: Donghong202309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