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攀枝花市东区中心广场至大梯道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攀枝花市东区中心广场至大梯道片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152号附5-1号 | 17780016821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攀枝花市启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76号4楼3、4号 | 13408126070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22863.1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06.00平方米(均为单层,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层高3.00~3.50米)。涉及拆除工程、功能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绿化整治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电气工程、智慧设施工程等。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37728215.4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20251203 | 20251204 | 20260930 |
| 履约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中心广场至大梯道片区 | 履约方式: | 合同价格形式 |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1)设计:本项目设计包括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2)施工: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设计变更范围(包括引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标准设计图集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设施设备等内容。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合格要求。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 | / | 刘健琳 | 川2512020202303269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虞金海 | 川2512019202004573 | ||
| 项目描述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22863.1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06.00平方米(均为单层,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层高3.00~3.50米)。涉及拆除工程、功能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绿化整治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电气工程、智慧设施工程等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攀枝花市启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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