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3509002 |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苏苑新村27幢303室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吴中区 |
| 挂牌价格 | 81.1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标的房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承诺以下事项: (1)本方同意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本方对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确认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 (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自本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启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本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 (7)本方同意本次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由本方承担; (8)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9)本方同意按照成交价格的2%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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