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埔村长隆街周边配套设施和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长沙埔村长隆街周边配套设施和排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中介预算金额为962686.31元,报价上限为962686.31×(1-12%)=847163.95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0147.89元,报价超过847163.95元(含税)的或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低于80147.89元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停车位、新建人行道、新建雨水管线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6、工期:签定合同后90个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8、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一、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响应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二、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方式(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