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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购买主副食食材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其他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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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购买主副食食材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2122
项目名称:食堂购买主副食食材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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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一、具体要求★(一)水果类:1、水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水果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水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水果的成熟度和新鲜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水果。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2、水果必须产品新鲜、无腐烂,污染物和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2016标准。 ★(二)零食类产品:包括方便面、火腿肠、卤蛋、饼干、面包、牛奶、酸奶、饮料、薯片、瓜子、巧克力等。1、产品必须是符合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规格要求,被指定的产品必须是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产品。2、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产品标准号、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产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QS 认证等。所有预包装产品,送货时应在保质期前三分之一期间。3、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新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及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物质,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4、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不得有掺假、掺杂、伪造、过期临期食品。★(三)执行标准:水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硝酸盐(以 NaNO2 计):水果类≤6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品类质量验收标准
苹果类具有本品质特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
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
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品类质量验收标准
梨类果型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
果面新鲜洁净,无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柑橘类果实大小近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商
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蕉类果实丰满,果型端正,梳柄完整,不缺支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
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葡萄类具有本品种应该有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株饱满,大小均匀
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桃类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色泽;大小均匀,果型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
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瓜类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
切开色泽鲜艳光润,无异味,水分大,甜度高
芒果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大小均匀,外表光滑,有一定硬度,果实结实,无黑斑,无冻害
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二、配送要求1. 配送要求:投标人须按采购人上述要求,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采购人查验留存检验检疫证明,完善食材溯源体系;如采购人查验投标人的菜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投标人所配送的不合规的商品或食材,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投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2.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投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投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3. 配送时间:每天8:30~9: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天气、交通事故等原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协商。协商结果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允许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4.运输要求:(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3)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使用冷链运输或密封运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自理。
★三、验收要求(一)验收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20箱以上(含20箱)的抽查率为10%,2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投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1)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二)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投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投标人。(三)验收记录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5.采购人不定时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察。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辽宁省女子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1.中标人每月根据上月服务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3.价格认定:由相关人员组建询价小组,定时会同投标人代表至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地点进行询价,以确定当前询价周期内的供货参考价,当前询价周期内按此参考价格及投标文件所报折扣进行结算,询价时须当场确定供货的品种、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双方须取样,以备实际供货时验收使用。
★4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方式;2、报价参考基准价按“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物价工作-菜篮子信息发布-价格信息”,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没有的价格以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如遇食材价格波动,须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询价小组论证后,按双方共同确定的价格供货。3、例:投标报价栏中折扣填写“80%”,市场价为100元;即结算价格=100*80%=80元。4、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退换、人员、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5、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需要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有下列情况协议自动终止:(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供应能力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4)因供应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5)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6)投标人供货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供货延误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达到3次。(7)投标人质量违约。(8)投标人价格违约。(9)投标人违反保密协议规定或在配送时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10)如果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并且证据确凿时。(11)其他违约行为。(1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
★7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合法有效的(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配送人员劳动合同、健康证、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省财政监管部门,同时记入失信记录。
★8特殊要求:1.本项目采购内容适用于辽宁省女子监狱及其附属企业。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3.若采购人需要更换或额外供应其他商品时,投标人需要按要求供货,并按所属类别的平均折扣及招标文件约定超市的当日价格计算供货价格。如须长期供应该货品,则由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补充合同。相关安全、质量及服务要求与投标产品一致。4.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或由子公司提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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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具体要求★一、 主食类具体要求1、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GB/T 1354-2018(大米)、GB 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3201~3208-1993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米新面粉。2、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 GB/T 1535-2017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3、散装豆类:供货时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杂粮:符合 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二、副食类具体要求★(一)肉禽水产类: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供货时需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说明:(1)投标人应保证供给采购人品牌肉,要求肉类和水产类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方可供应采购单位。(2)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3)投标人需免费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水产宰杀、肉类切割等服务。★(二)瓜果蔬菜类: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皮不变绿。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说明:(1)果蔬为新鲜果蔬,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2)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国家标准;(3)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4)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5)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3)投标人需免费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果蔬去皮、切割等服务。★(三)干货类: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 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四)其他副食品类: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4、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国家标准。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 国家标准。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8、三明治、汉堡丕、油条、土豆粉、凉皮、冷面、菠菜面、紫薯粉、可可粉、蛋糕粉、馄饨皮等产品必须是符合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规格要求。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新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及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物质。不得有掺假、掺杂、伪造、过期临期食品。★(五)调料等其他产品具有SC(QS)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验收时,每批所供调料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调味品应优先选择国产知名品牌。(六)杂品类产品1、产品必须是符合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规格要求,被指定的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如刀具、磨刀石、砧板、蒸屉布、刷碗布、洗洁精、火碱大碱、餐盒、厨师帽、手套、垃圾袋、保鲜膜、牙签牙线、果签、筷子、餐巾纸、湿巾、锡纸、水管、沙拉杯、水晶板等等。2、商品的外包装不得有破损或拆封的痕迹,应保持整洁干净无污染。内包装的层次较多的商品要注意内部商品不得有破损,内部小包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损坏,保证商品自身结构完好无缺。
三、执行标准★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 等。★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 GB/T9695.15-2008 等。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肉制品:(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3. 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计):≤0.01。铅(以Bb计):≤0.2。砷(以As)计:≤0.5。氟(以F计):≤0.5。硝酸盐(以 NaNO2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NaNO2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配送要求1. 配送要求:投标人须按采购人上述要求,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采购人查验留存检验检疫证明,完善食材溯源体系;如采购人查验投标人的菜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投标人所配送的不合规的商品或食材,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投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2.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投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投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3. 配送时间:每天8:30~9:30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须应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不得延误。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投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4.运输要求:(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3)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使用冷链运输或密封运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自理。
五、验收要求(一)验收1.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采购人、投标人及食堂物业服务单位三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采购人与食堂物业服务单位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投标人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得拒收;反之,采购人有权退货。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因退货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食材应清洁、无损伤、无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20箱以上(含20箱)的抽查率为10%,2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投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1)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二)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投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投标人。(三)验收记录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六、违约责任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一次性扣除全部本月的所有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2、如因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如: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明、超过规定保质期限、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情况,或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投标人所配送的不合规的商品或食材,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发现不合格商品或食材三次以上,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并有权解除合同。3、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投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本月的所有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辽宁省女子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1.中标人每月根据上月服务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3.价格认定:由相关人员组建询价小组,定时会同投标人代表至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地点进行询价,以确定当前询价周期内的供货参考价,当前询价周期内按此参考价格及投标文件所报折扣进行结算,询价时须当场确定供货的品种、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双方须取样,以备实际供货时验收使用。
★4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方式;2、报价参考基准价按“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物价工作-菜篮子信息发布-价格信息”,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没有的价格以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如遇食材价格波动,须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询价小组论证后,按双方共同确定的价格供货。3、例:投标报价栏中折扣填写“80%”,市场价为100元;即结算价格=100*80%=80元。4、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退换、人员、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5、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需要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有下列情况协议自动终止:(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供应能力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4)因供应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5)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6)投标人供货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供货延误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达到3次。(7)投标人质量违约。(8)投标人价格违约。(9)投标人违反保密协议规定或在配送时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10)如果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并且证据确凿时。(11)其他违约行为。(1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
★7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合法有效的(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配送人员劳动合同、健康证、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省财政监管部门,同时记入失信记录。
★8特殊要求:1.本项目采购内容适用于辽宁省女子监狱及其附属企业。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3.若采购人需要更换或额外供应其他商品时,投标人需要按要求供货,并按所属类别的平均折扣及招标文件约定超市的当日价格计算供货价格。如须长期供应该货品,则由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补充合同。相关安全、质量及服务要求与投标产品一致。4.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或由子公司提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23时00分至2025年07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024-3123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7942140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子淇、石增良、齐俭、潘婷婷
电话:3191838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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