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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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清公字【
202
5
】第
1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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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出让
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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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清2025-01号 | 乐凯大街西、兴郎路北 | 2034.03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容积率≤2.5 | 建筑密≤40 | 绿地率≥20 | ≤24 | 1048.93 | 717 |
备注:清2025-01号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保证金331.93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717万元。 |
清2025-06号 | 发展西路南、平安北街东 | 26225.35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5 | 绿地率≥35 | ≤54 | 4622.5 | 9245 |
备注:具体情况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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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三、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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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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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5
月
15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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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5
月
15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5
月
15
日
1
6
时
0
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
202
5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0
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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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点为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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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定于
202
5
年
05
月
16
日
10
时
0
0
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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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
先生
0312-795089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5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