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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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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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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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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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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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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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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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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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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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760号山东济华天然气运行控制抢修综合基地B座4、5、6、7、8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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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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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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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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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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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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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内物业四保费(保洁、保安、保绿、保修)为0.3元/㎡/日,中央空调运行费为0.29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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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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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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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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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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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优捷房估字(2025)第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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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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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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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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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760号山东济华天然气运行控制抢修综合基地B座4、5、6、7、8层,建成于2021年,属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公建用地/公共设施,每层建筑面积为1159平方米。
2、附属设施:供水、供电、空调等设施齐全完备。
3、看房联系人:王老师 1368864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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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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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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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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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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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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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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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4层):面积1159㎡,年租金为92.23万元/年起;
标的2(5层):面积1159㎡,年租金为92.23万元/年起;
标的3(6层):面积1159㎡,年租金为92.23万元/年起;
标的4(7层):面积1159㎡,年租金为92.23万元/年起;
标的5(8层):面积1159㎡,年租金为92.23万元/年起。
租赁期为五年,第二计租年开始年租金每年递增3%;
装修免租期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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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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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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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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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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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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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不适合经营洗浴、歌厅、娱乐等商业娱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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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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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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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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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第二计租年起,年租金将每年递增3%。提供两个月的装修免租期。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装修改造方案须获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期间,严禁转租。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项目首年租金、登记挂牌手续费、竞价佣金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标的1(4层)10万元;标的2(5层)10万元;标的3(6层)10万元;标的4(7层)10万元;标的5(8层)10万元。)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资金结算完毕,自领取《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的交接工作。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同期自费为其经营行为投保公众责任险,并确保保险在租赁合同期内持续有效。
7、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8、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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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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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18万元;标的2:18万元;标的3:18万元;
标的4:18万元;标的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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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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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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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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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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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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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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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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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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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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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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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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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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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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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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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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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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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先生、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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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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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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