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荣军优抚医院门窗等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5%B9%B6%E4%BA%8E2025-11-17%3Cp%3E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10348007000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荣军优抚医院门窗等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
最高限价:1002296.23
采购需求:医院门窗等设施更新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过渡期内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07至2025-11-13,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3Cp%3E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hbggfwpt/%EF%BC%8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9)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荣军优抚医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古宏大街221号
联系方式:0313-5906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4号楼7层89-90
联系方式:0313-4112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蕊
电话:0313-4112858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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