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堰漕村等 16个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420250812000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堰漕村等 16个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长治市屯
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62 号、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
治市屯留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堰漕村等 16个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EPC总承
包。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对 16个村庄现有给水、雨水、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破损道
路进行修复,村庄增设垃圾中转点,除堰漕村、水泉村、南渔泽村、北渔泽村、市泽
村之外的 11个村增设污水处理设施,除堰漕村、北渔泽村之外的 14个村增设电动汽
车充电站等附属设施建设;具体规模如下:(1)管网工程:污水管网 dn300长度 9940米,
dn400长度 2945米,dn300尾水管长度 550米;给水管网 dn110长度 690米,dn90长度
870米,dn63长度 775米,dn50长度 1645米,dn32长度 3840米;雨水管网 dn200长
度 835米,dn300长度 3175米;dn400长度 1860米;dn500长度 3250米:dn600长度
1040米;dn800长度 1625米:翻建排水沟约 6445米。(2)道路工程:修复沥青路面
222369平方米;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 23666平方米。(3)新建 10t/d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5处,新建 20t/d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5处,新建 30t/d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1处,共计
11处。(4)新建垃圾中转点 16处。(5)新建电动汽车充电站 14处,增设充电车位 101
个。(6)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3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堰漕村、水泉村、罗庄村、东洼村、西洼村、西兴旺村、
石室村、北渔泽村、南渔泽村、西泼村、小河北村、西史村、市泽村、桃园村、甄湖
村、王公庄村。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
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
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3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
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
工程师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记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截图查
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
参与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费票据、项目班子配备所有人员的个人养
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
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8月 12 日至 2025年 9 月 15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5日 9时 3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5日 9时 30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
开标前需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
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
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https://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屯留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1311711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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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 0355-7522123
邮箱: tlzjj123@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屯留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羿神东大街 003 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51311711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建威兴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 358号潞安颐龙湾综合楼十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355-2235296
电子邮件:czjwzbdl@163.com
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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