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昌平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磋商公告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昌平支行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JFH-2025-DL011】)”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采购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昌平支行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JFH-2025-DL011)】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至【/】,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上海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的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磋商文件相关说明)】,项目拟锁定【单价】。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39号楼-2至4层101内1层F1-44B、F1-48,2层F2-51A】;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本项目拟入围【1】家单位,入围后,由采购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34,203.66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有,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磋商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必须是“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装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入围企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6日,09:00 至 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将下述“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按顺序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3)待审核通过后,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勾选完成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磋商文件费500元及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磋商文件的权限。
(4)磋商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平台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仍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下同);
3.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下截图:
3.1以下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以下内容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2.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无在施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将可能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
3.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9号楼1层会议室】
4.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U盘现场递交】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
6.磋商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9号楼1层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www.bosc.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磋商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宝钢大厦九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子邮件:jicaibu-bj@bosc.cn
监督邮箱:jicaibu-bj@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9号楼1层
邮编:100048
联系人:孟吟珊、温帅杰、裴凯凯
电话:010-88018767
电子邮件:tzzx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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