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简阳市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镇街污水处理设施)/标段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如下:
1、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修改为“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修改为“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修改为“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阳市临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