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吉乌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1.1本次询价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对中吉乌物资进行询价,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14:0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提交至铁建云链平台。
2.询价内容
2.1询价内容:详见批次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
2.2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采购要求
3.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的具体生产厂家,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11.17日前送至指定地点。
3.3交货地点:喀什综合保税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浩罕乡欧亚大道与创业一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00米。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最新国家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招标(询价)文件中对技术指标的要求。
4.2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运输途中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在施工区域行车限速15Km/小时;
(2)乙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责任;
(3)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环保所需的必要费用。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5.1乙方提供所有货物包装须符合出口要求,需使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的包装,外包装必须适合长距离汽车运输的要求,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等需要。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同国际贸易通用标记图案。
5.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乙方需于收到订单后3天内提供货物初步清单,包括数量、外形尺寸、重量、用途等内容;货物出厂前3天内应提供详细、准确的货物清单,便于汽运配载,货物到港时,必须随车附带至少3份发货物资清单、清单内货物的件数、体积、重量等必须与实际货物一致,若因报关单据与实际不符合等原因造成报关错误或无法通关等不良后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乙方须在发货前提供商业发票、箱单、申报要素。
6.报价人要求
6.1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单位盖章的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6.2成交确定原则:产品合格,最低价中标。
6.3其他要求:报价需以采购项目详情中采购文件我公司上传的询价函附件为准进行报价。
7.结算与付款
7.1材料价款的结算:每批次供货完成,经项目验收全部合格后,甲乙双方对账结算,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 7 日内传递给甲方。
7.2付款方式: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铁建银信、云信、E通信、建信融通等(票据贴息费由卖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已供辅料发票后,在一个月内支付该供货周期货款的100%,但不免除出卖人对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北侧铭隆大厦1号楼9层
联 系 人:牛经理
电 话:13920375790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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