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2025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虞区崧厦街道秸秆管控及回收服务采购项目(二年) |
| 预算金额(元) | 2400000.00 |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6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上虞区崧厦街道秸秆管控及回收服务采购项目(二年) 数量/单位:2年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采购目录: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1、秸秆收集和清运: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及时巡回收集由田间、地间产生并堆放于路边的秸秆堆,并安排人员和车辆,清运到固定地点进行处置。清运过程中需确保安全和不掉落。2、秸秆处置:对秸秆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可采用粉碎回归自然的方式,也可运输到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方式处置。3、巡逻检查:派遣巡逻人员驾驶巡逻车在崧厦街道区域内田间、地间进行巡逻,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安排清运。4、重要活动、重大节日、上级工作检查等特殊情况,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增派人员,增加巡逻、清运频次,确保整体管理效果显著;5、年清运处置量约4500吨;6、作业人员及2块粉碎场地、设施、设备等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中标单位应保证服务质量,承诺中标后提供总工作岗位数不少于22岗。7、供应商须提供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应的车辆等,至少提供2台秸秆粉碎设备、1台移动式粉碎车(每小时处理能力≥2吨)、3辆巡逻车、4辆运输车辆(维修、保养、配件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巡逻车、运输车辆需安装定位查询设备,可远程查询行驶轨迹,拟派巡逻车、运输车辆需固定,并只能用于本项目。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及时巡回收集由田间、地间产生并堆放于路边的秸秆堆,并安排人员和车辆,清运到固定地点进行处置。清运过程中需确保安全和不掉落;;满足采购人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提供2年秸秆管控及回收服务。 |
| 联系人 | 超级机构管理员 |
| 联系电话 | 13372388855 |
| 备注 | / |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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