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4]YZC[TP]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印刷宣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8-06,更正为:2025-08-1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8 09:30:00,更正为:2025-08-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08 09:30:00,更正为:2025-08-14 09:30:00。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2.1为确保供应商在服务时能够保障物料制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需配备自有的制作物料设备,包括折弯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喷绘机、雕刻机、剪板机、丝网印刷机、写真机、喷绘机、制板机、数码喷印机、户外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证明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配备3人及以上具有高级设计资质以上的项目技术人员(其中必备1名高级广告设计师、1名高级会展设计师、1名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更正为:
2.1为确保供应商在服务时能够保障物料制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需配备自有的制作物料设备,包括折弯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喷绘机、雕刻机、剪板机、丝网印刷机、写真机、喷绘机、制板机、数码喷印机、户外机。供应商需提供至少6种以上设备的购置发票证明予以佐证(发票购置方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配备2人及以上高级设计人员(高级广告设计师、高级会展设计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至少包含2种证书,同一人具有2种以上证书不重复计算),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溪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1367594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702室
联系方式:18859712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话:18859712827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