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增设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1-00957
项目名称: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增设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54715
最高限价(元):2554715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我市交通流量、事故发案及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在相关路段增设交通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1、在团山办事处田崴子路口、光辉屯路口、营口华峰动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门前、团山高速路口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
2、在G229国道天禹岗至门漠洛学校路口、华峰动力岗至爱维尔岗增设2处测速设备。
3、在双台镇增设3处6组违停电子抓拍设备。
4、在四所学校(小石棚学校、大庙沟学校、卧龙泉学校、杨运学校)增设限速抓拍设备。
5、在名人岗至二桥北、二高中门前增设2组10个违停抓拍设备。
6、在家乐福后、国税局后增设2处禁左抓拍设备。
7、在长征小学分校、四中道口及兴隆胡同增设3处单行线抓拍设备。
8、在305国道小石棚“有朋农场”门前增设限速抓拍设备。
9、维修滨海路原有两处信号灯岗。
10、在沙岗镇主街增设4个违停抓拍设备。
11、在高铁站前增设2个违停抓拍设备。
12、在沙岗镇田崴子村增设限速抓拍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181-162-682 密码:123456)。 2.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3.投标文件解密原则上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通过视频会议说明并尽快上传解密,因相关问题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公安局
地 址: 盖州市清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766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地 址: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0417-7088002
邮箱地址:19138164@qq.com
开户行:辽宁辰州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账号:50010099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417-708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