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FSCG2025116)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南部,场地西侧为塞坝涌,南侧紧邻葵蓬涌,东侧为花地河,北侧为芳村大道。
2.3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161.22㎡,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2.3.1南塘历史文化组团保护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建筑工程为原有民居建筑的修缮与改造(含16栋具有保护价值的一般建筑和4栋普通民居),项目用地面积约7786.79㎡,总建筑面积约1918㎡。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
2.3.2 通福桥修缮及文化展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松动的石块加固、桥面清理、修缮及设置文化设施(历史信息牌、艺术装置、方向导览牌)。
2.3.3 广州市界碑-石围塘碑文物修缮及环境工程:占地面积约326㎡,建设内容包括文物修缮工程及环境配套改善工程。文物修缮工程为界碑修缮,环境配套改善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地面铺装、文化展示等配套工程。
2.3.4 桥梓一巷民居文物修缮:占地面积为1042.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物修缮工程及环境配套改善工程。文物修缮工程为桥梓一巷3-7号民居及桥梓一巷8-14号民居修缮。环境配套改善工程包括街巷复原及园林绿化等配套工程。
2.3.5 广三铁路公园:占地面积约223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示工程及环境配套改善工程。环境配套改善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
2.3.6具有保留价值构件与材料保存与利用工程:建设内容为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构件与材料保存拆除、保存及再利用。
2.3.7上述组团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最终确认为准。
2.4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在财政评审部门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
2.5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2.6最高投标限价:389,698.56元。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11 月 8 日09:00:00至2025年 11 月 14 日17:00:00从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登陆“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未注册的需先进行免费注册)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上传下列登记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上述所有资料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电梯到达28楼后左转从消防楼梯上29楼沿通道至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65001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ygcg.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0-8365001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邮箱:zbb83385379@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
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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