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
2.采购编号:CDZBFW-2025-175
3.项目概况:拟选择3家合作服务机构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职工队伍提供体检服务,最终由入围服务机构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但采购人不保证业务量,由采购人参检职工自主选择服务机构,以实际参检人数据实结算费用。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5.采购范围:组织以专家、主治医师为主要力量的体检队伍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470人提供体检服务,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及器械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体检服务单位对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出具体检报告。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乙方服务水平及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每年年底由甲方对乙方服务水平及质量以问卷方式进行调查,职工不满意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的,不再续签合同。)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需持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1.2具有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并具备体检所需仪器、设备、物品及检验所需设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中附2022-2024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信誉要求:
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谈判会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谈判会议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若供应商为公立医院等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信息的单位,需提供“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承诺书)。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竞争谈判文件。如因潜在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竞争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2.竞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竞争谈判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竞争谈判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2.2购标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费用支付页面。
3.竞争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350元/标段,支付后不予退还。
竞争谈判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竞争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竞争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竞争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潜在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获取竞争谈判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185399379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潜在供应商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潜在供应商主动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潜在供应商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或平台统一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7.潜在供应商领取竞争谈判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供应商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竞争谈判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使用CA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响应文件”完成投标。
2.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会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谈判会议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经主持人、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后进行在线电子签名,供应商应确认开标结果、在20分钟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18539937971。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内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发布。
六、其他
欢迎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4996916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71-55682155
联系电话:13027602271
电子邮件:cdzxzbb@163.com
监督部门电话:0375-8986106
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8月18日
附件:
书面承诺
1.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