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交通抢险工程设计勘察(东片区、西片区)(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5025003)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交通抢险工程
项目编号:440383202502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交通抢险工程设计勘察(东片区、西片区)(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5025003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7 09:00:00 至 2026-01-05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30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2-31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根据73号文约定,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日历日。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 | |
| 经办人 | 黄工 | |
| 办公电话 | 15625137120 | |
| 电子邮箱 | 635283138@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柯工 | |
| 办公电话 | 15625137120 | |
| 手机号码 | 15625137120 | |
| 电子邮箱 | 635283138@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产生两家中标单位,分别承担东片区和西片区的范围内,经有关程序认定的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交通抢险工程的施工。其中: 东片区包括大鹏、龙岗、坪山、盐田、罗湖区、深汕合作区范围内并由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及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区管理局实施的交通抢险工程。西片区包括宝安、龙华、光明、福田、南山区、回购高速(南光盐排盐坝龙大清平等)范围内由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及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区管理局实施的交通抢险工程。本次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或各辖区管理局)委托的为准。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0万元 | |
| 招标范围 | ||
| 主要投标成果 | ||
| 计划总投资 | 500万元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投标补偿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05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均至少具有一项投标资质,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路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含副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
| 业绩要求 | /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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