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育华学区周边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辛集市育华学区周边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育华学区周边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①本项目总投资 7742.0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924 万元;②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辛集市方碑大街(盛园路-妍园路)、盛园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四方街(盛园路-妍园路)市政管网连通工程(含部分改建),包括给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热力管网工程等、路面恢复并建设其他配套基础设施;③建设地点:河北省辛集市方碑大街(盛园路-妍园路)、盛园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四方街(盛园路-妍园路);④计划工期:签定合同300日历天;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502.690894 万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 2764.182818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 738.508076 万元;⑦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方碑大街、盛园路)、二标段(四方街)
??2.2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③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③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5业绩要求:①一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②二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其中采用分包方式向小微企业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5 00:00至2025-08-11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08-05 09:00至2025-08-1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8.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8.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采用新点标证通扫码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则需通过新点标证通进行扫码解密。8.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或“新点标证通”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 hebca.com/ggzyxi.html(CA证书办理咨询热线:4007073355);新点标证通办理方式详见下方链接https://www.bapoint.com/epbzt/index.html(新点标证通客服专线:0512-5818-8013;18136983755朱经理;18963696355钱经理))下载招标文件使用 IE 浏览器,版本需为 IE11 及以上。若通过注册新点标证通办理的 CA密钥,可无需安装“新点驱动”。8.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311-83285938,电子邮箱:chengjianke1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永盛路与苑西街交口西南100米东胜紫御广场写字楼B座9层,联系人:杨子娟,联系电话:0311-88855005,电子邮箱:hblcgcxmgl@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0311-83222428
电子邮箱:xjszbb@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4.联系方式招标人: |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永盛路与苑西街交口西南100米东胜紫御广场写字楼B座9层 |
邮编: | 0512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联系人: | 杨鹏、杨子娟 |
电话: | 0311-83285938 | 电话: | 17503203190、0311-8885500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chengjianke10@163.com | 电子邮件: | hblcgcxmgl@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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