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广西谱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C座5层502号房屋A1-24号
法定代表人:黄培兰
委托代理人:周欣艳
联系电话:135****6935
广西谱达科技有限公司:
感谢贵公司对《贵港市公安局食药环快速检验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关注与反馈。我们认真审阅了贵公司在2026年1月7日提交的意见函,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1个存疑条款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现就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质疑事项1:14.以上标注“▲”号条款必须满足,其中序号1、多功能集成拉曼光谱仪,产品中带▲的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技术功能指标,在交货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核查,报告中对这些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技术功能指标有详实表述,对不能满足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技术功能指标要求虚假响应的,采购单位将上报监管部门追究投标供应商虚假应标责任。
事实依据:文件中提到的在交货时需要提供的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核查,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或者排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殊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立即暂停该项目,对排他性参数进行修改,并审核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重新组织招标。
质疑事项1回复: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序号1、多功能集成拉曼光谱仪,产品中带▲的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技术功能指标,在交货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核查,该要求是在交货时而非投标时提供,旨在确保最终交付的产品符合技术要求。这是项目验收环节的标准操作,不属于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此要求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装备采购领域的行业通行常见做法。公安部检测单位是国家授权的、专门从事安全防范产品、警用装备、信息安全产品等检测的最高权威机构之一。食药环侦工作常面临环境复杂、时效性强、证据链要求严苛等挑战。核心装备的参数(如数据采集精准度、传输安全性、设备稳定性、环境耐受性等)直接关系到侦查取证的有效性、合法性和行动成败。公安部检测报告能够确保产品性能指标不仅停留在实验室理想状态,更能满足真实执法现场的严苛要求,为一线民警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公安部检测单位因其在公共安全产品检测领域的专业权威性、标准符合性验证的严谨性以及与公安实战场景贴合度方面的显著优势,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被广泛认可为证明产品满足公安专业需求的最具公信力的文件。要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是规避采购风险、确保“物有所值”的重要门槛。在本次采购中要求核心产品的参数提供公安部检测单位报告,是基于充分调研、行业普遍实践、产品专业特性及公安实战刚性需求的审慎决策。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所有潜在供应商,并未针对特定对象,因此不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虽然已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质疑事项不成立。该项目后续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投诉的权利。
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人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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