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防城港防城供电局滩营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620001 | |||
招标人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防城供电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防城供电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防城港防城供电局滩营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建筑面积为1500.00㎡,建筑基地面积为278.00㎡,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0.55m。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建筑防火类别为多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外墙防水等级为一级。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网上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186475.60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冬媚(注册编号:桂245222202225,身份证号:4501**********396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婷婷(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6774,身份证号:4501**********51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吉象广场。 2.奖项:来宾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324986.55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国生(注册编号:桂245131332251,身份证号:4509**********32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艳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8700,身份证号:4506**********18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沙镇虾箩村食用菌示范点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348303.33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达松(注册编号:桂245141441565,身份证号:4513**********18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业兵(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7563,身份证号:4501**********06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大新县城南消防站建设工程。 2.奖项: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 (http://fcgzbzj.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32528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