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延安路院区大门新增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BY-WWRYY-GC-0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一、招标条件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延安路院区大门新增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350994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 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大门口铺装改造、道牙改造、围墙饰面改造、原有门卫室 及附属构配件拆除、增设旋转道闸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延安路院区大门新增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延安路院区大门新增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 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8)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9)须具有近半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10)近半年任意月缴纳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1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10时3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9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人授权委 托书:2、营业执照:出售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出售后概不退还),以上资料需加 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陈 工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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