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唯一供应商 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海洋生物产业园A栋(23栋)物业管理服务) | ||
我局自行采购海洋生物产业园A栋(23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22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供应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 ||
海洋生物产业园A栋(23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13日网上发布自行采购唯一供应商的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及投诉。 | ||
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第三点: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或第四点: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我局自行采购海洋生物产业园A栋(23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拟委托唯一供应商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运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确定以下采购结果: | ||
序号 | 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 成交(万元) |
1 | 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运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58.9063 |
承接供应商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运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承诺为:按照园区管理工作规范及要求,提供海洋生物产业园A栋(23栋)物业管理服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 | ||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88159615;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28333287。 | ||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2026年1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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