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5]10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及医院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614434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中西医结合大楼(建筑面积为 4140.00㎡)、连廊(连廊01建筑面积为340.00㎡、连廊02建筑面积为250.00㎡)、污水处理泵房(建筑面积为360.00㎡)、垃圾处理间(建筑面积为100.00㎡)、绿化、道路、室外管线改造等公用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中西医结合大楼和连廊均采用装配式建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中西医结合大楼及附属工程的建筑、结构(含装配式)、给排水、暖通(含空调室内室外机设备)、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污水处理;夜景工程专项、室内精装修工程、软装搭配、室内灯光照明专项、景观绿化、标识导示系统等专项的全阶段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支护、防洪排涝专项、幕墙门窗、电梯(含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LED 显示屏、充电桩、高效机房专项、厨房工艺、报告厅声学、抗震支架、设备(含机房)和管道的降噪设计、市政各类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方案调整。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BIM向施工BIM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可视化。所有施工措施(包括不限于塔吊、脚手架、施工电梯、运土措施等),所有固定家具(包括不限于壁柜、洗手盆台柜、护士站、检查室等所有橱柜、台面柜等,不含移动办公家器具)、太阳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热泵热水系统。
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范围为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含空调室内室外机设备)、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绿化种植、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绿化浇灌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钢构、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标识标牌、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室内灯光、海绵城市专项、交通组织专项、装配式建筑专项、医疗配套附属建筑、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景观评审、厨房专项施工、设备(含机房)和管道的降噪施工、污水处理系统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过程BIM应用及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7042091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69717590元,暂定金额8510637元,不可预见费1857308元,设计费暂按:70332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095;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施工图完成并经图审通过后270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④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09 09:00:00 至 2025-10-14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4)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5)电子担保保函形式。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04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https://www.fzztb.org/%EF%BC%89%3C/pre%3E%3C/div%3E%3Cp%3E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53532,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0591-28360898,传真:/
联系人: 谢斗铖、叶立銮、陈超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