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568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第2、3层、员工楼202、301、302房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民业街21号二楼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广东省东莞市民业街21号三楼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广东省东莞市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民业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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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1002.39平方米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93.43平方米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1002.39平方米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186.8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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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性质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厂房类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住宅类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厂房类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4个月(含租赁期限内,第1-4年每年免租1个月,分4年,注:原租户无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15元/平方米/月;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11元/平方米/月;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15元/平方米/月;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11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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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第2年递增0%, 第3年递增0%, 第4年递增3%, 第5年递增0% (注:合同期内第四年递增3%、第五年不递增),宿舍不递增;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第2年递增0%, 第3年递增0%, 第4年递增3%, 第5年递增0% (注:合同期内第四年递增3%、第五年不递增),宿舍不递增;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1、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二楼:厂房; 2、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民业街178号工业区塘厦厂区21号员工楼第二层202房:宿舍; 3、东莞塘厦厂区21号栋厂房三楼:厂房; 4、东莞市塘厦厂区第21号员工楼第3层: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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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1.使用性质符合房屋结构、环保达标和国家法律法规; 2.该物业整体出租,不得分拆,不得分租、转租; 3.无粉尘、无异味污染、无易燃易爆安全危险物品行业,不涉及锂电、涉氨生产; 4.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5.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物业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的维护管理及物业管理服务,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需自行履行以下职责: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部分秩序、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 (4)公共使用部分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6.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范完善(安装):配电箱、线(管)路、漏电开关、计量及接地线等;同时,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范安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 7.该物业周边属于低洼易涝地段,存在一定的水浸风险,承租方明知且愿意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8.承租方为租赁房屋内的电梯第一安全责任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承租方负责电梯的维护、养护、运行、管理及年审,承租方需按规定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相关一切费用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所提供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并于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方截止挂牌之日前近4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index.html%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F%BC%88%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6%89%93%E5%8D%B0%E4%BB%B6%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r%3E%3Ctd%3E%E9%9C%80%E6%8F%90%E4%BE%9B%E7%9A%84%E8%AF%81%E6%98%8E%E6%9D%90%E6%96%99%3C/td%3E%3Ctd colspan="3">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诺函;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31,766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王经理;付小姐、刘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449;0755-83002365、0755-8369079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社会福利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178号工业区民业街21号员工楼2楼管理处办公室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履行租赁合同书及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事项,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联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行业必须符合房屋设计及重量荷载,不得有排放油污、粉尘、气味等环保影响项目; 4.承租方需依法依规安全使用该物业,确保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货物及危化品存放处应设立独立防火分区,需安装简易烟感及简易喷淋,按照独立防火分区安全要求配置消防设备设施,杜绝安全隐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5.承租方需缴纳不低于三个月租金数额(按合同末年的租金数额计算)的租赁保证金、半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损毁押金、一个月(按年平均水电费)水电保证金; 6.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如有变化,以出租方与物业管理处的相关合同及相关公告为准):水、电费按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 7.该物业已纳入当地政府城市更新及出租方升级改造范畴,承租方接到出租方相关文件通知清场,出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主张任何权利; 8.如出租方调整物业经营管理主体,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合同及补充协议书面变更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9.该物业属村委自建房屋,无产权证书、无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等,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承租方确认已充分知悉该物业的权属状态及使用性质,并知悉使用该物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如该物业使用过程中因房屋产权证、建设手续、政策、政府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之情形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该物业或不能按照承租方的目的使用该物业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同意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已为或即将为承担租赁该物业支出的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 10.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小姐,联系方式:15816829190。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3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