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西小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三方检测”的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现就六安市叶集区西小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YJQT2026022)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1、如果有一家公司拟参与组成联合体,但该公司自身不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其计划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不承担任何具体检测工作,仅负责项目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或“连接联络”事务。请问:1.该无检测资质的成员是否符合“联合体单位须满足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内的相应资格条件”的要求?2.在资格审查环节,该联合体是否会被认定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
回复:(1)不符合;(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问题所述联合体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答疑澄清,其他执行招标文件。
安徽皖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六安智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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