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1.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规定。 2.彭水县只有一家有资质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重庆兴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彭水工业园区南区B42-01/01号地块。经营类别: HW01医疗废物(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 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重庆兴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采购。该公司能保证每天产生医疗废物及时淸运,减少暂存时间,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的管理。 4.本项目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中第二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兴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彭水工业园区南区B42-01/01号地块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19日 至 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晨言
联系电话:1521503866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3-78446262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弘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维龙
联系电话:023-78896660
六、专家信息
|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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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 | 理由一:1.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2.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2.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理由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结论:根据采购方案要求,参考供应商唯一性理由阐述及采购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经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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