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三期)
澄清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问题1: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为361205.77元,清单说明中规定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根据(川交规﹝2023©{13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按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列,填入工程量清单中,同时其他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再重复填报该项费用。”请问是以招标文件为准还是以清单说明为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回复:安全生产费请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安全生产费为361205.77元。
夹江县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