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贵阳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C区C460办公室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罗先生 0851-8580659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8年度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交易编号:GZZT-2025-03-339
项目概述:代理市级财政国库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含工资统发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含公务卡业务)、财政专户业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均实行电子化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供应商要求响应类型 |
基本要求 |
承诺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起,不少于本项目的框架协议期限,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
单选 (是) |
基本要求 |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 |
单选 (是) |
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非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法人机构的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单选 (是) |
特殊要求 |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2)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原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核准的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经营性指标需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指标:不良贷款率≤5%,资本充足率≥8%,流动性比例≥25%(提供2024年年报公开数据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
单选 (是)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单选 (是) |
(四)框架协议的征集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7:00分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贵阳市财政局作为征集人,就“贵阳市财政局2026-2028年度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开放式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00分
2、供应商申请、递交地点: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七)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九)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征集文件
(十)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本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共计收取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由所有入围供应商平均分担,如入围的供应商共N家,则每家供应商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为15000/N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征集文件约定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支付。
(十一)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二)其他事项
1、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财政局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C460办公室
3.联系人: 罗先生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5806591
5.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11栋)23层
3.联系人:边光昊、关卫华、王琴、刘思阳
4.联系电话/传真:18798051557
5.电子邮箱:651343326@qq.com
(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85806535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云路金阳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C33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