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LZB-JL-2025-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施工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施工
2.2计划工期:2025年8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4建设规模:该工程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暗渠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32056003.17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的认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0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投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12013894832M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李中华
电话:15044377788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57330722L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 系 人:张狄
电话:0431-8195871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